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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沈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1 / 2)

简思文中欧混血,外型接近欧洲人,穿着打扮却偏中式,圈里没有哪个少年比他更爱唐装。他穿着也好看,雪肤黑眸,五官深邃,在中式写意风流之上更添三分邪气的俊美。他爱花爱画爱一切美丽的事物,当然,美丽的女人偶尔例外。因为她们太愚蠢贪婪了,他不喜欢。他性格里带着猫一样的残忍,是圈里出了名的看热闹不嫌事大。那日林家的草坪夕阳派对,他也在现场,也是发笑中的一员。只不过和其他人不同,他红唇扬起的弧度很戏谑,单纯觉得有意思罢了,沉凌秋有意思,自己的同伴们也有意思。现在更有意思了,看看谁在打理他的朱丽叶小宝贝儿们?那个身姿修长轻灵有如猫科动物般的自来卷姑娘,穿着身中年大妈干活时才穿的花衣裳,正猫着身子,一副可笑的姿势,拿着一把小剪刀,瞪大双眼,聚精会神地仔细搜寻着……简思文当然知道她这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是拜自己所赐。昨天他心血来潮去看朱丽叶,对它们的状态很不满意,发了一通脾气,没想到老陈第二天就找到人了。却是……这么个人……噗,林雁初知道她同父异母的亲妹妹在他家干活吗?越想越有趣,他立刻登陆电脑,进群吆喝。【林家那个私生女现在我家花园干活噢】简思文才不管这样说会不会有点伤人,他就是这样的人,做事全凭高兴。顿时响应纷纷,内容无非惊讶和好笑两种,还有的男孩闲得发霉,表示要立刻杀到他家看热闹。“欢迎至极。”他幸灾乐祸地笑道。庄奕辰在外办事,手机嘀嘀嘀响个没完,他点开消息,往上翻了半天,良久,回了一个问号。这群狐朋狗友中,简思文最看重的就是庄奕辰。别人或许在扮演善良,把自己都骗过去了,可庄奕辰是真的正直,一株挑不出毛病的挺直小青松。他觉得,如果他和庄奕辰去演反串版的爱情童话,那庄一定是温柔善良的公主,而自己一定是美丽邪恶的女配。恶毒女配不会嫉妒善良公主,只有欣赏,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拥有那种东西。他回庄奕辰:“在哪里?来不来?”下一秒,对方的电话打进来。“简思文,你太恶趣味了。”“奕公主,你又要劝我日行一善、博爱天下啦?”“我没有。我打来只是单纯想骂你一句而已。”“那你骂吧,你骂我也爱听。”“简思文,你说话不要这么……恶心好吗?我告诉你,你当心被雁初知道。”简思文不以为意:“知道就知道呗,我又不怕她。”说到这里,他语气突然正经起来:“我说,林雁初这异母妹可真能折腾。我家朱丽叶玫瑰园定期除草,否则一段时间没打理,野草就会把玫瑰吞噬。我感觉,林雁初就是这娇贵的朱丽叶,而沉凌秋,就是脚下杀不死的野草。”庄奕辰不接话。

简思文幽幽道:“真替你那准女友感到头疼,碰上这么个私生女。我是能够理解她的,我爸那俩私生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还是奕辰你的爸爸好,不在外面捻三搞四,凯雯阿姨有福气,林雁初将来也有福气。”庄奕辰不知该怎么回,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荒诞不羁如简思文,也有无法解决的难题。好在简思文从不放任自己的坏情绪,他很快语气飞扬道:“奕辰,不和你说了,他们到了!”他们自然指的是闻讯赶来看热闹的少爷1234号,5号少爷正是林璟钰。一帮恶趣味的公子哥端着酒水饮料,站在二楼露台,津津有味地看着。少女弯腰弯累了,直起身,活动几下脖子,又抻抻胳膊。一阵风吹过,她轻薄的碎花无袖衬衫紧贴着身体曲线,勾勒出细细的腰肢和饱满的胸脯,周身热气氤氲,仿佛蒸腾着无穷的生命活力。然而一干少年却对楼下的风景视若无睹。美女对他们司空见惯,他们出身正统,自矜身份,还不至于对一个来路不明的私生女产生绮念。他们更关注沉凌秋活动身体时那粗鄙可笑的姿势,跟做广播体cao似的,没有一点少女的优雅和矜持;他们更关注沉凌秋那头乱糟糟堆在脑后的自来卷,好像随时吸引着鸟儿飞来筑巢;他们更关注沉凌秋因为在太阳底下干活而亮晶晶淌着汗水的蜜色脸庞,脏兮兮的真倒胃口……沉凌秋知道那群少年正围在露台上,不怀好意地看她笑话。她先是恼怒,心想这些人可真无聊,闲得没事干去做志愿者奉献社会好不好?这样想着,手上的动作有点重,差点殃及一朵完美的朱丽叶。她急忙平复心情,冷静下来,心想,笑吧笑吧,一边喝酒一边笑,当心呛死!零零碎碎的取笑声依旧随风飘来,尤以林璟钰最放肆。“特别跋扈……耀武扬威……”“厚脸皮……贪小便宜……”“农村来的……做惯了……一辈子没出息……”“最好夹着尾巴做人……否则……”“……好戏还在后头呢……”她寡着眉眼专心手里的活计,全当那些人和他们恶毒的话语不存在。她的手在玫瑰花丛中灵巧穿梭,突然,她的眼神一凝,额头的热汗瞬间变冷,0001秒后,她的肢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她“啊“一声尖叫,扔掉工具,慌不择路转身就逃。太过美丽的朱丽叶玫瑰让她短暂从恐惧的情绪中抽离,啊,沉凌秋,镇定,别慌,那不是一般的虫子,那是长在朱丽叶身上的虫子,你再怕也不能踩伤这些娇贵的花朵,慢慢地,沿着小径走出去,就好了……走到花圃外,她腿一软,跪倒在地,脑海中肥滚滚的绿色肉虫挥之不去,连心都在微微颤抖。没错,沉凌秋天不怕地不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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